(新春走基层)中老铁路上演“列车春晚” 中老泰三国民众共庆“中国年”******
中新网昆明1月19日电(缪超 黄再云 张伟明)中国京剧、汉服舞、茶艺表演、写春联送福字、老挝乐曲、泰国舞蹈……19日,在时速160公里的中老铁路C272次动车上,举行了一场以“中老一家亲,祥和中国年”为主题的中老铁路“列车春晚”。
北起中国昆明,南连老挝万象,全长1035公里的中老铁路作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开通运营一年多来,其影响已外溢到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诸多国家和地区,区域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带动效应明显,沿线商贸民生受惠颇多。
图为演员与小乘客互动。 李嘉娴 摄当天的“列车春晚”于10时开始,随着《让我听懂你的语言》音乐响起,身着民族服饰的中国傣族姑娘依波逢翩翩起舞,车厢内顿时热闹起来。依波逢来自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曾到老挝留学。回国后,她成为中老铁路列车员,“我一直在提升自己,服务好旅客,当好中老友谊的使者。”
依波逢的舞蹈刚结束,云南省京剧院的青年演员登场唱起《贵妃醉酒》选段,“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含蓄婉转的唱腔,雍容华贵的扮相,赢得旅客阵阵掌声。
图为演员在列车上表演《贵妃醉酒》选段。 李嘉娴 摄“春节来临,我们将京剧这一中国国粹搬上中老铁路动车,是想让中老泰三国民众感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云南省京剧院青年演员张雯琦说。
京剧唱罢,老挝乐曲唱响。乘坐C272次动车从昆明前往西双版纳研学的老挝籍铁道教师李灵美、陈尚德伴着悠扬的老挝乐曲,带动旅客们一同跳起老挝舞蹈。陈尚德告诉记者,“我们正在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铁路知识,学成回国后将成为老挝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我们将为老挝培养更多铁路人才,维护好、运营好老中铁路,开发好、建设好老中铁路。”
“能在中老铁路列车上体验到中国的年味,很温馨!”泰国旅行者陈慕筠兴奋地加入到联欢互动中,现场教授旅客们泰国舞蹈,“我非常期待泰中铁路早日建成,与中老铁路连通,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更好地融入区域发展,泰中两国就有更多经济文化交流。”
图为旅客和列车员举对联合影留念。 李嘉娴 摄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中老一家亲,祥和中国年”中老铁路“列车春晚”每一个节目都为中老泰三国旅客带来特别的欢乐,车厢里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据悉,今年春运以来,中老铁路中国段客流激增,旅客主要以探亲流、旅游流和学生流为主,中国铁路昆明局根据客流需求,精准投放运力,日均开行28对动车组列车,每天发送3.7万人次,高峰期达到35对,每天发送旅客4.4万人次,有效满足了旅客出行需求。(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