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在论坛上作视频发言。
“元宇宙本身是对时空、体验、价值的连接,它把真实世界每一个时空的点智能化,我们可以称之为智能时空。”
近年来,随着元宇宙概念的走红,VR、AR、XR等设备快速发展。沈阳直言,其中诸多技术需要应用虹膜识别、体态识别、手势识别、近眼交互、眼球关注点追踪,等等。
“这些技术的混合使用,实际上使得元宇宙装备的复杂度比手机高一个量级。所以我们对于元宇宙设备的发展需要更大耐心。”
在沈阳看来,中国的元宇宙应是无限向实,无尽向虚,虚实相融,虚实共生。
因此,他同时指出,元宇宙治理体系很重要。“我们需要防范元宇宙可能带来的过度沉迷问题,并关注技术方面的突破。”
此外,沈阳认为,未来人类将形成由表及里的,以人为中心的人因工程的智能进化。“到那时,太空中有星链、互联网,天空当中有无人机,地面上有无人驾驶汽车,家里面有人形机器人和元宇宙装备。”
他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元宇宙将从准元宇宙阶段逐步进化为三维化的雏形元宇宙。未来还会经历标准元宇宙、完备元宇宙等阶段。“如果未来能够实现脑机接口,就可达到高超元宇宙阶段;如果能够做到核聚变、AI觉醒、量子计算、长生慢老等,我们就到了极致的元宇宙阶段。而这一切都要依赖算力、算法和算据的发展。”(中新财经)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